这里说的 Ctrl+s 不是单单指 Ctrl+s 这个快捷键,而是代表着以 Ctrl 开头的所有快捷键,比如 Ctrl+a、Ctrl+b、Ctrl+c 等等,说他们反人类是因为几乎所有电脑的 Ctrl 键都在键盘左下角,而且是最左最下的那个角落,导致我必须用我的小拇指去按 Ctrl,再用食指或者中指去够另外的 abcde。而有的人比较直爽,直接用大拇指去摁 Ctrl,再用食指去摁其他键。不管哪种方式我都觉得真是难受爆了,感觉手就像在练瑜伽一样,但事实是我不需要那么漂亮的手。
最初用 Windows 的时候是丝毫没觉得这样的设计是反人类的,因为 Windows 说这是快捷键,快捷键就是说这是最快达成目标的方法。我觉着也是,这么按总比鼠标快一些吧。小时候年少无知,抱着这样的想法我试着背下所有的 Ctrl 快捷键,并运用在所有我能用的场合。结果嘛,这并不比按鼠标快多少,因为我总是得小心地找到 Ctrl 键————这个键它本身就小,而且他周围还有很多和他长得差不多的键,尤其是那个笔记本键盘上特有的 fn 键,真是烦透了,他总是在不同的地方和 Ctrl 争夺最左下角,有的时候 fn 赢,有的时候 Ctrl 赢,这就导致我在这里按的是 Ctrl,到了那里却变成了 fn!
其实虽然 Ctrl 体位不是那么准确,但快捷键总归是快捷键,能达到快的目的就够了。这也是我使用 Windows 电脑时与伙伴们达成的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后来用过 Mac 之后才觉得, Command+s 才是快捷键的正道啊。我这不是在捧苹果黑微软,确实是 Mac 键盘上 Command 的位置特别好,就在空格键边上,我想大家应该都是用大拇指摁空格而不是用中指或者食指甚至小指去按的,所以我相信大家应该都会用大拇指去按 Command 一样,就像你在 Windows 的键盘上用大拇指按Alt键而不会用小拇指按 Alt 一样。
Command+s 和 Ctrl+s 完全是不同的感受,大拇指按键和小拇指按键完全有不一样的感受,如果大拇指不能更舒服一点,那他大了还有什么用呢?Command+s 我从来不觉得别扭,也不会按错,更不会有不得好死的 fn 来和 Command 抢位置。
那些总是在抱怨电脑突然崩了没有随手 Ctrl+s 的同学,大部分不是因为没有 Ctrl+s 的习惯,而是因为 Ctrl+s 真是个反人类反社会反宇宙的快捷键,按起来太晦涩难懂了。
如果你不能感受我在说什么,你可以试着想象一下在保存文档时按的是 Alt+s 而非 Ctrl+s,如果你实在想象不了,那就实际体验一下,送上软件一枚
小工具,用于修改按键映射,你可以把 Alt 键映射成 Ctrl,把 Ctrl 映射成 Alt,然后再尝试一下所有 Ctrl 的快捷键。
大概就是这样了,你要说不舒服那我也没办法。